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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  门诊须知:
(一)医保顾客到医院就医,先在门诊挂号室医保专窗挂号,挂号后到相关门诊科室就诊;
(二)就诊后,凭门诊医生开出的处方单到收费处交费,医疗费可先由医保卡支付,医保卡里
的账户不足时由个人自付;
(三)凭交费单到相应诊室取药、检查和治疗。

※  住院须知:
(一)医保顾客凭住院证在住院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后,请出示身份证和《诊疗手册》办理医
保病人注册手续;
(二)住院请按规定交纳起付线和个人自付部分的预交金,告知年度内以往住院情况,外地医
保客户医疗费先由个人全额垫付,出院结算时办理费用清单、住院发票、疾病诊断、出院小结、
盖章手续,回当地或本系统医保中心报销;
(三)参保人员发生意外伤害如需急症住院,请持本单位安全保卫部门或居住地公安部门的证
明(注明意外伤害发生的地点、时间、经过、证明人等)和急诊病例由我院医保办公室初审,
并书面报告医保中心审核通过后方能纳入医保结算范畴;
(四)住院后,请出示《诊疗手册》交由护士保管以便护士或主管医生审核。住院过程中,请
积极配合医护人员,在了解自付分担情况后于《医保客户自费项目签字同意书》上签字。基本
医疗保险目录外的药品与诊疗项目全额自付;
(五)出院带药标准:医保顾客只能带与疾病治疗有关的药品(限口服药),不得带检查和治
疗项目出院;急性病不得超过7天量,慢性病不超过15天量,品种数不得超过4个。